新華社記者羅沙
民之所盼,施政所向。
掃黑除惡為百姓掃出一片朗朗晴天,治理高空拋物墜物管控“頭頂上的風險”,加強立法保障疫苗、藥品安全……回首剛剛過去的2019年,法治中國建設切中億萬百姓所需所急所盼,與你我息息相關。
關切一:掃黑除惡不歇氣、不間斷、不止步
徹查湖南新晃“操場埋尸案”,被告人杜少平被判死刑。
深挖云南孫小果案,孫小果被判死刑,19名涉案公職人員和重要關系人分別獲刑二年至二十年。
黑龍江呼蘭于、楊、王、董“四大家族”被查,打掉包括區委書記、區長在內的14名“保護傘”。
……
2019年,掃黑除惡進入啃硬骨頭、蹚深水區的攻堅突破之年。嚴打涉黑涉惡犯罪,順應民心、彰顯正義,帶動社會治安明顯好轉,保障百姓安居樂業。
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9月25日,全國打掉涉黑組織2367個,打掉涉惡犯罪團伙29571個,34792名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
截至2019年9月底,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件移送司法機關5500人。
2019年上半年,全國刑事案件同比下降6%,八類嚴重暴力案件下降11.1%,涉槍案件下降44%。
為民除害的“大掃除”不歇氣、不間斷、不止步,專項斗爭必將以更大戰果回應群眾期待,讓人民群眾帶著滿滿的安全感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關切二:更好捍衛食品藥品安全
“舌尖上的安全”牽動人心,假藥劣藥嚴重危害百姓健康,“問題疫苗”更是令人深惡痛絕……
2019年2月,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相關責任人被嚴肅處理。
2019年1至5月,全國公安機關共偵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5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500余名。
12月,疫苗管理法、新版藥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實施。
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懲罰,增設“處罰到人”制度,最高可處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年收入10倍罰款……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充分體現食藥領域“四個最嚴”要求。
建立健全藥品追溯制度嚴防假藥劣藥進入流通渠道,對網絡銷售藥品堅持線上線下相同標準、一體監管原則……藥品管理法促進百姓用藥安全性、有效性和可及性。
對疫苗犯罪行為,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對違法生產銷售假劣疫苗等行為,設置比一般藥品更高的處罰;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實行罰款、行政拘留、從業禁止直至終身禁業……疫苗管理法實行最嚴格疫苗管理制度。
關切三:更好管控“頭頂上的風險”
江蘇10歲男童路過建筑工地時被墜落的鋼管砸中頭部。
北京一對情侶吵架竟從12樓往下扔酒瓶。
……
治理高空拋物墜物,必須堅持法治思路。
2019年8月,民法典侵權責任編草案三審稿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明確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草案同時規定,有關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才適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的規定??赡芗雍Φ慕ㄖ锸褂萌搜a償后發現侵權人的,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2019年12月,由民法典各分編草案與民法總則“合體”而成的完整版民法典草案亮相。草案又明確了物業服務企業對于高空拋物墜物的防范責任。
治理高空拋物墜物,更離不開嚴厲懲處。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司法解釋,規定對于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
這份司法解釋公布后數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高空拋物案件,被告人蔣某被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獲刑一年。
關切四:更好保護、教育未成年人
父母虐待子女、教師性騷擾學生、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童……如何加大對孩子們的保護力度,同時有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2019年10月,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同時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與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相比,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擴容近一倍,新增了“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兩章。草案還增設校園性騷擾行為強制報告制度,建立校園欺凌防控制度。
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數據顯示,2019年1至9月,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37514人,提起公訴43640人。同時,最高檢正聯合相關部門著手建立全國層面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
問題少年,何以為策?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針對未成年人的偏常行為分別規定了相應的干預或矯治措施。草案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預防犯罪教育負有直接責任。
對于“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聲音,專家指出這并不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好辦法,不負刑事責任不等于放任不管,必須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犯罪強制教育、矯治制度體系,推動解決低齡未成年人犯罪問題。
關切五:繼續推進破解執行難
執行是司法領域關鍵一環。“執行難”會讓法院判決成為“法律白條”,不僅侵害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更影響人民群眾的法治信心。
2019年3月,最高法宣布:“‘基本解決執行難’這一階段性目標如期實現。”
2019年全國兩會期間,最高法工作報告中的數據引人注目:3年來,人民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2043.5萬件,執結1936.1萬件,執行到位金額4.4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98.5%、105.1%和71.2%。
解決“查人找物”難題,人民法院與16家單位和39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覆蓋16類25項信息,對被執行人主要財產形式“一網打盡”;會同60家單位采取11類150項懲戒措施,數百萬人迫于壓力自動履行義務。
解決執行難,不能止步于“基本”。2019年6月,最高法公布關于深化執行改革健全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的意見,確定十個方面、共計53項主要任務,推動法院執行工作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前進。